2014年6月13日 星期五

不「接受」愛 -- 第一章:單純的靈魂渴求 (5)

聚會中我沒有留心聽,聖詩也不懂唱,內心除了妍姍跟天佑之間的事,便是對教會滿滿的疑問。不少人好像過於依賴神,也太過只著眼看地球,如果真的有神,或是這樣說,我心中的神是既善亦惡,因為世界都由它而來的話,它就是一個「種」,一個「源」,包含了一切,因此沒有分期,只有分支,沒有是非,只有這樣和那樣。也許如那鋼練所說,「一即是全,全即是一」這就是我的神,不需祈禱也不需侍奉,只有存在和觀望,因為一切生物死物也由它而來,我們都是「神」的一部分,還需要求甚麼?為何要製造一個神來,讓自己受苦,浪費了你本有的時間?承認自己和一切事物,才是承認了神。但這種事我開不了口,因為以前曾對過一位基督徒朋友說了,她罵我是魔鬼派來的。按照這邏輯,接下來的未來是我沾污了妍姍沒錯。

「今天有新朋友到來,我們叫新朋友起來,讓各位弟兄姊妹認識認識!」

「梓文,起來吧!」妍姍興奮地拍拍我肩,我是不願起來的,若不是妍姍那期待的眼神。

「這位新朋友,如何稱呼?」

「大家好,我叫梓文。」

「梓文,歡迎你!」然後有幾位在旁的陌生人人跟我握握手,也只好笑笑帶過。

「梓文,來我們的青年小組嗎?」天佑大聲說。

「來嘛!來嘛!當是陪陪我?」妍姍很雀躍,害得我也不會推托,只好跟著他們到一間教室,入面早有幾位差不多年齡的人待著,笑容滿面的。

我們坐下,天佑在妍姍右側,我在妍姍左側,青年聚會的內容我沒有太多意,他們有他們說,我有我的觀察。天佑跟妍姍的每個動靜都看在我眼中,有時我直接看著,更多時是利用視覺上的分散加上自己的一點妄想在看,例如我聚焦在前方,但眼角卻仍留意他們一舉一動。妍姍或天佑會常溝通嗎?他們會偷望對方嗎?會在我看漏眼的地方牽手、親嘴嗎?這樣子想著,開始有點討厭自我,妍姍是我好友,但她的事與我何干?為何我要著緊?為何我非要傻瓜樣地去摸索?

離開時,天佑說要上補習班先走了,我終於和妍姍有獨處的時間。

「梓文真的好愛看我呢!」妍姍似有若無地說,「我的樣子很怪嗎?」

「不…不怪…很好看…」我低下頭,又被她注意到了。她是從何時開始注意到的?「只是有點疑問,所以今天看多了…」想開口問,心想著,口不自覺地吐了出來。我不敢看到妍姍的表情,是厭惡嗎?如果有人一直盯著自己,自己也會覺得很煩厭。

「那就問呀。」仍是若有若無的語氣,淡淡的,好像穿插在空間的空氣,實在存在,又不定於此。我吸了一口空氣,裡面有妍姍的氣息,或者是我的幻覺,足夠令我閉氣一會,待心情定了一點,再吐出。

「天佑是你的男朋友嗎?」

「甚麼?!」妍姍停下腳步,疑惑看我。

「天佑,就是,他是你的男朋友嗎?」

妍姍呆了一秒、兩秒,大笑了出來,笑聲令街上幾個行人不禁盯了我們幾眼。

「像嗎?」妍姍強忍住笑問,眼神夾集惡作劇和惡趣味,嘴角微微單向一邊揚起,第一次,妍姍在我面前成了個小魔怪樣。

「呃…一點吧…不是嗎?」

「哦!梓文喜歡了天佑?一見鍾情嘛!」

「不!我不喜歡他!」為什麼妍姍會覺得我是喜歡天佑的!世界要反了,要是世上只有天佑一位男生,我對他也不會有任何好感!何況現在是我在問她呀,她反過來說我喜歡天佑了?這誤會有夠大的!

「那麼大反應幹嘛,你真的喜歡他了?」

「不!我反應大是因為你徹底地誤會了!」

「是嗎?通常是因為說中了才會反應大,這是常識吧!」

「不是常識,如果是常識的話,我就是一個反常識的活生生的例子呀!」

「好了好了,梓文不喜歡天佑,我也放心啦,不用擔心好朋友來搶我男朋友了!」妍姍笑說。

可惡,我應該回答:我都說你們是拍拖的了!;或者:耶!我猜對了!;或者:真的嗎?恭喜你呵!……可是,我笑不出來,話也說不出。我很想哭,心很痛很痛,就這樣呆站著,面如死灰。我不是喜歡天佑,很清楚,我不是,絕對不會,但這也不等於妍姍不喜歡。

「是呀……」勉強擠出了兩個字,已是極限。我無力了。

「怎麼啦,梓文?你真的喜歡天佑?對不起啦!我開玩笑的,天佑不是我男朋友,雖然他有沒有女朋友我是不知道啦,但我真的不是他女友,對他也沒有感覺呢!放心吧,你可以努力一試呀!對不起!」妍姍手足無措地在袋子中找面紙,找到了,又手忙腳亂地打開面紙包裝,差點把包裝整個撕破,然後一張温熱的紙巾印在我臉上,這時才明白自己急哭了。

妍姍用面紙把我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接下來,手有點笨拙地抺到我的鼻涕塗到我臉上,但我樂於這種情況。

「對不起啦對不起啦,不要哭啦,害我不知所措的。梓文一點也不坦白呢!」

「我…我真的不喜歡天佑…」

「那你為什麼要哭?」

「我也不知道……」

「不知道自己喜歡天佑?好奇怪呀,都急哭了,還說不喜歡……」

「我……」

「好了,不提天佑,我送你回家好嗎?」

「嗯……」

那之後我們都沒有再提起這件事了,就算去會,我們也只是嬉嬉笑笑,我當作這是我們每星期的約會來看。而天佑,雖然也成了我們的好友,但也只是好友,幾個月後,天佑跟他現在的女友求了愛,然後在甚麼會見證之下要守一年行為,確信大都是相愛,才可有進一步行動,牽手。這樣子一起真沒意思,因為愛是人類最天然的衝動,壓抑人性可取嗎?我不知道,但聽說這是個考驗,為了證明彼此相愛。

但是,不彼此愛的話,理應求愛也不會成功;就算這樣壓抑過了,得到了,不珍惜就是不珍惜,不如一開始就一起,不合配就告吹來得認真又灑脫。

--宇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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